一、地面水。
1.基本概念:地表水是指陸地表面動態水和靜態水的總稱,也稱為"陸地水",包括各種液體和固體水體,主要有河流.湖泊.沼澤.冰川.冰蓋等。水是人類生活的重要水源之一,也是水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。
2.來源:多年年降雨量積聚而成。
3.循環性:通過蒸發或滲入海洋,或滲入地下,或流入地下。一部分在徑流途中被人截斷。
4.人用:筑壩截流蓄水和引水,或直接抽取,處理后使用。
二.地下水。
1.基本概念:地下水是埋藏在地下巖石空隙中的水,狹義上指地下水面下飽和含水層內的水,也就是地下重力水的各種形式。一般而言,是指地下任何形式的水份,其中包括不可流動的毛細水。地下水作為可供人類利用的部分,主要是可以流動的重力水;作物等植物生長與毛細水上升高度相關,它源于地下重力水,因此,在干旱或半干旱地區,地下水是決定農業發展的重要因素。
2.產生的原因:降雨直接滲入地下,或在地表水流過程中滲入地下。
3.循環往復:從地下流入大海;或以泉水的形式流出至地面;或從谷地兩側滲出,流入河流;或以毛細水的形式上升到接近地表的植物被植物吸收或直接蒸發;或被人類開發利用。
4.人的使用:直接從井水中抽取;或開采地下水以抽干含水層(以保證安全生產)。
三、水質的比較。
1.《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質量標準》(GB5749-2006)規定了適合生活飲用水的特定物質含量。強制執行標準,微生物.有機物.無機物.放射性物質等含量不得低于規定含量。
2.地表水水質:一般而言,無污染時,地表水中所含的各種物質含量很低,特別是冰川.冰蓋及河流上游源頭的水質,基本能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(GB3838—2002)Ⅰ類水質量標準。江河通常會受到城市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排放的影響,河流一般可以達到二級、三級水質標準,個別污染重的則可達到Ⅳ、Ⅴ類。大多數庫區地表水都能達到二級、三級水質標準,并能滿足城市生活用水的要求,水中物質主要為有機物.微生物等;而礦物質、放射性物質等無機物則極少。參見圖2。
3.地下水水質:較為復雜,水質與地下含水介質中巖石成分.徑流條件有關。水的物質含量以礦物成分為主。
(1)我國東部雨量豐富的地區,地下徑流條件良好,水深變化快,在自然條件下水質良好,水質可達到地下水質量標準(GB/T14848-2017)二級或三級水質標準;
(2)西南巖溶山區部分地下水達到一級水質標準;
(3)西北部干旱或半干旱地區,或深層地下水(半封閉或封閉)的水質僅符合Ⅳ類或Ⅴ類水質量標準;
(4)當地地下水的水質超過Ⅲ類水的質量標準,或符合醫療礦泉水的標準;或工業礦泉水。